我国频发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 救治体系亟待加强

2013年07月24日15:27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7月24日电(记者 叶婧 潘林青)今年以来,中国一些地方发生多起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引发公众对精神病患者收治问题的关注。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查,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有1600万人。

  “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当中,如果不住院进行系统治疗,20%的病人可能会肇事肇祸,30%的病人可能致残。”山东省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孙健说。目前,中国仍有70%左右的精神疾病患者没能得到有效治疗,这意味着未经收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极有可能出现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医护力量薄弱是眼下中国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所面临的首要难题。以山东为例,截至2012年,山东省拥有注册精神科医师不足2000人,而按照重性精神疾病发病率约为1%的比例估算,山东仅重性精神病疾病患者有近百万,医师数量远不能满足需求。

  “我们班6个人,5个人都是被调剂的。没人愿意学这个专业,风险高,待遇还低。”去年刚从山东大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士毕业的李英存说。

  不仅专业医护人员不足,收治床位数与患者人数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防治科主任王延祜告诉记者,目前山东省内能够收治精神科病患的医疗机构144家,床位量只有约1.5万张,而且还存在着精神卫生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的状况。

  此外,法律规定模糊、缺乏司法解释也成为制约中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短板。直到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才正式实施。

  “《精神卫生法》规定了监护人、有关单位应协助管理精神病患者,但并没有说明不协助该怎么办。”王延祜告诉记者,法律的自愿原则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有暴力倾向的患者却由于缺乏相应司法解释而不能及时被管理、收治,为社会安全埋下隐患。

  此外,就诊费用高昂也是限制精神病患者收治的“拦路虎”。由于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高、病程长、易复发、致残率高、就医率低、社会危害大等特点,造成长期医疗负担,很多病患因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中断治疗,最终导致病情复发甚至形成精神残疾。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数据表明,全国累计登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且录入系统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中,经济状况在当地贫困标准以下的占57%。”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卢传华说,精神病患者一般较为贫困,严重影响了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建议政府拿出专项资金,并制定特惠政策,让重性精神病患者在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再适当获得额外医疗救助。

  一些专家认为,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收治是国际上较为成功的经验,中国应该借鉴这种做法,通过完善精神病人的救助机制、康复机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乃至生活照料服务。

(原标题:中国精神病患者救治体系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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